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精神,现就《黄山市城市更新总体方案(专项规划)(2024-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1.名称:《黄山市城市更新总体方案(专项规划)(2024-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精神,现就《黄山市城市更新总体方案(专项规划)(2024-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1.名称:《黄山市城市更新总体方案(专项规划)(2024-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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