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函〔2025〕4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现代渔业发展五年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遂宁市现代渔业发展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
遂宁市现代渔业发展五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加快我市“十五五”时期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步伐,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1541”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全市渔业由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着力构建“产业布局合理、养殖模式先进、产业链条完整、养殖效益突出”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规划利用渔业资源。严守耕地红线,产业发展用地应符合现行国土政策,实现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发展。根据各辖区渔业资源禀赋、水域承载力、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等情况,科学布局产业发展规模、产品发展重点,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类型的特色渔业。
(三)坚持市场主导、融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发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导作用,引导适度规模经营。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充分挖掘生态渔业的文化内涵,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特色渔业迈入可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五)坚持利益联结、共富发展。推进管理机制创新,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产业发展与当地群众参与的深度融合。
三、发展目标
持续推进全域“鱼米之乡”建设,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生产布局、培育新兴业态,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渔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打造一批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示范样板,引领全市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到2030年,力争全市实现水产品总产量1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25亿元以上,加工业产值实现零的突破。巩固提升全域“鱼米之乡”建设成果,力争扩大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至30万亩,推动“遂宁鱼米”提质增效。建设省级现代水产园区2个,建成大水面生态养殖基地4万亩,设施渔业养殖水体达10万立方米以上,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十年禁渔”取得阶段性成效,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养护水平显著提高。
四、产业布局
构建全市“一核、两园、三区”产业发展格局。“一核”引领:充分发挥射洪市“特色水产养殖 设施渔业”先行区、核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与综合牵动效应,带动全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两园”共创:依托射洪市、蓬溪县“鱼米之乡”建成区,建设两个省级园区,推进水产品初加工与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和三产融合发展。“三区”联动:东部以河沙镇、文井镇为核心,连通大石镇、宝梵镇、任隆镇;南部以三家镇为核心,东连西眉镇,西扩至安居镇、东禅镇、分水镇、保石镇;西部以象山镇、玉峰镇为核心,向南延伸至河边镇、卓筒井镇、步云镇、天保镇,三区协同共建,形成“稻渔综合种养 大水面生态养殖 传统池塘”特色渔业集聚发展带。
五、重点任务
(一)壮大产业规模,推动提能增效。一是持续推进“鱼米之乡”建设。以各县(市、区)已建成的“鱼米之乡”核心区为中心,向周边沿线乡镇辐射,继续扩大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建设船山河沙—蓬溪文井、安居保石—三家—西眉、大英象山—玉峰—河边3个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带。二是大力推动设施渔业发展。加快设施渔业优化布局,大力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设施循环水养殖等养殖模式。到2030年,新建成集约化设施渔业养殖示范点7处,新增设施渔业总养殖容量6万立方米、产量1千吨。三是开展大水面生态渔业试点。充分利用水库、山坪塘等优质水面水体资源,积极拓展养殖空间。在安居跑马滩水库、蓬溪赤城湖水库、大英四五水库等开展生态圈养模式试点,在其他水库因地制宜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等增养殖,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四是实施池塘升级改造工程。对传统池塘实施标准化、生态化、景观化改造,推进机械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在渔业领域中的应用,实现池塘单产能力和生态效益双提升。到2030年,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达3.5万亩。五是推动品种结构调整。逐步缩减常规养殖品种,继续扩大虾、蟹、鲈鱼、生态甲鱼等特色产业养殖面积,引导养殖户养殖高品质、高附加值品种。到2030年,实现名特优品种的养殖产量占比达到20%以上。
(二)创新经营模式,强化利益联结。持续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扶持壮大现有家庭渔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培育水产龙头企业,加大渔业“引客入遂”力度。到2030年,实现省级水产龙头企业零的突破,市级龙头企业达到5家。建立渔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积极探索“村集体 渔业新型经营主体 农户”产业发展模式,鼓励渔业新型经营主体与集体、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三)探索新型业态,实现链条延伸。推动养殖、物流、加工、休闲等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综合效益,在射洪市天仙镇和香山镇、蓬溪县文井镇、安居区分水镇、船山区河沙镇开展低温保鲜设施、冷链物流体系及生鲜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采取“基地 加工 品牌 销售”产业化发展模式,推动发展水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方式,提高产业经济附加值。到2030年,发展水产品加工企业4个。建设射洪市、蓬溪县以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科学规划休闲渔业产业,鼓励发展体验式、创意式、分享式渔业等文旅新产业、新业态。重点打造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都市城郊休闲渔业基地及安居区大水面休闲垂钓区、射洪市“香山—天仙”渔业发展研学区、蓬溪县赤城湖观光区、大英县绿山微湖等一批渔业休闲观光综合体。
(四)注重科技赋能,打造智慧渔业。加快推进智慧渔业、数字渔业,促进现代渔业生产、管理、服务、销售高度智能化,建成区域交易平台1个。到2030年,建成2个渔业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每年培训基层水产机构、渔业新型经营主体技术人员不低于100人次。构建现代水产产业技术体系,结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农业科普下乡活动,推动渔业新品种、健康养殖模式、病害防控、精深加工等技术成果及时转化。推动院地合作,加强与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水产学校等科研院校联系,培育搭建渔业科技创新转化平台(基地),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强种业场站建设,围绕特色养殖品种,建设一批现代渔业苗种场站,重点支持大英县黄颡鱼、中华鳖省级良种场建设,在射洪市天仙镇和香山镇、蓬溪县任隆镇、安居区三家镇建设鲈鱼、黄颡鱼、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工厂化水产种苗繁育基地。到2030年,建成省、市级水产良种场5家,全市水产良种覆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五)加强质量监管,创建地方品牌。以“遂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做大做强“遂宁鱼米”“苏堰蟹”“射洪鲈鱼”“大川虾”“赤城湖大闸蟹”等地方特色水产品牌。创建地方特色品牌10个以上。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强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严格监管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加快推动养殖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水产品追溯体系,强化标准化生产和优质水产品认证,确保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
(六)强化资源养护,确保长效发展。持续实施“十年禁渔”,加强常态监管,组织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国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推行生态健康养殖,严格落实《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3061—2023)《遂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完善水产养殖污染管控机制,分阶段完成养殖尾水治理任务,加强养殖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管,不断规范养殖行为,持续改善渔业水域环境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十五五”渔业高质量发展和天然水域“十年禁渔”工作纳入政府产业中长期规划。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农业农村部门要负责统筹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渔业发展的项目资金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渔业发展提供保障和相关优惠政策;经济合作部门要加大渔业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经营主体登记、商标注册、食品加工企业准入等环节优化服务,加强涉渔餐馆、水产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商务部门要支持水产电商发展;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养殖尾水集中收集处理点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市级财政每年从中央、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5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每年从上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或自行预算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用于支持渔业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对经营主体在金融产品、融资额度、抵押担保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探索将渔业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体系。
(三)强化人才培育。加强渔业队伍建设,健全相关工作机构,落实满足产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工作必需的专职人员,确保各项任务得以落实。发挥渔业推广机构培训主渠道作用,以产业基地为依托,建立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试点示范为一体的渔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体系。健全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积极搭建平台和载体,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培养一批渔业科技人才队伍,培育一批优秀的水产带头人,助推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