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依据湖南省、岳阳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项目执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相关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依据湖南省、岳阳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项目执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相关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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