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绩效考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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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动态管理,根据《三门峡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三科创办〔2022〕5号)和《关于三门峡市2023年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科字〔2023〕21号)要求,现对部分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进行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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