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人社发〔2019〕10号《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对新型学徒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1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47133123
按照辽人社发〔2019〕10号《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对新型学徒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1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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