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纪委监委机关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全市规范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两员三平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Aa
分享到:

各县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为深化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我们制定了《全市规范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两员三平台”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执行落实。



 中共长治市纪委机关(代章)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规范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两员三平台”的若干措施

为深化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着力提升基层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到村工作大学生报账员(助理)和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作用,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平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底数清晰、公开到位、联动高效、群众满意,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两员三平台”重要性,坚决扛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统筹推进“两员三平台”工作,抓好“两员三平台”执行落实。村“两委”主干要履行主体责任,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要履行监督责任,督促“两员三平台”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到村工作大学生报账员(助理)要做好数据收集、汇总、录入和公开等具体工作。

二、发挥“两员”作用

(一)到村工作大学生报账员(助理)

1.积极推行落实到村工作大学生担任村报账员要求,对条件暂不成熟的可先担任报账员助理,待条件成熟后再担任报账员。

2.到村工作大学生担任报账员(助理),要及时收集、汇总农村财务数据、党务村务情况、会议事项、公开公示等资料,做好数据汇总、录入、上报、公开。

(二)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

1.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应当由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人担任。积极推行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村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现“三员合一”,进一步提升村级监督效能。

2.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要列席村“两委”会议,对“三务”公开、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工作开展定期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督促村级规范开展“三平台”录入和公开工作,推动村“两委”切实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跟踪集体资金追缴、资产盘活等落实情况;协助公开惠民政策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明细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规范“三平台”运行

(一)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

1.充分发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运用好数据上报、信息公开、投诉反馈等功能,实现群众对小微权力的实时监督和问题反映的“一键直达”。

2.各村应当于每月20日前,将每月“三重一大”事项,村务、党务、财务情况,村级产权交易事项,村级工程事项,上级惠民惠农政策、民生资金及其他相关事项录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并进行公开,做到应录入尽录入、应公开尽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平台

1.要规范录入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平台,每月15日前将农村集体“三资”数据、资产资源资金信息、产权交易、集体合同等,全面、准确录入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平台,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禁瞒报、漏报、错报。

2.实行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平台“线上 线下”公开模式,线下公开栏的设置要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同时探索实行二维码线上公开,村级将平台二维码以适当形式向群众进行发布,由群众扫码查看公开信息。

3.对村级“三资”处置、资产资源交易等信息,要在变化之日起1个月内在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平台进行动态更新;并按照要求定期将相关数据同步至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并填报清产核资情况。

(三)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1.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全部纳入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坚决杜绝线下交易。要将农村集体产权、工程项目等交易数据全部录入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在平台进行流转交易,实现信息、过程、结果全部公开,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做到“应进必进”。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有具体规定的,依规定执行。

2.使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线上交易要注重把准时间节点,科学谋划、提前推进,防止因时间把握不准导致工作迟滞、耽误农时、延误工期。

四、强化监督管理

1.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两员三平台”的指导和监管,加强对“三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和公开公示的审核,确保数据录入真实、准确、完整和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全面。

2.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两员三平台”工作的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到位、数据录入不准确、信息公开不及时以及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要及时推动进行整改。对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不公开、假公开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农业相关推荐

农业推荐资讯

农业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