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条服务举措,进一步健全均等普惠、功能完备、帮扶精准、基础巩固、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专业化水平。
聚焦健全均等普惠的就业公共服务机制,《意见》提出,明确属地服务责任,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地就近提供就业公共服务。统一服务事项标准,制定省级统一的服务清单,推行全国统一的标识标语等视觉识别系统。合理布局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深入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合作,促进区域服务协同。
聚焦完善功能完备的就业公共服务内容,《意见》强调,全面发布就业信息,精准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广泛组织“小而专”现场招聘会。加强专业化创业服务功能建设,推进培训、孵化、服务协同。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模式,高效落实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管理,扎实做好就业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