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5〕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涵江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并按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5〕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聚焦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组织实施三项专项工程。2025年,省厅安排涵江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16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40人。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一是组织实施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行动。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聚焦水稻、花生两大关键作物,统筹兼顾大豆、玉米、甘薯、马铃薯等旱粮作物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
二是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行动。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蔬菜、水果、畜禽、水产、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重点面向产业集群所在地、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开展培训,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推进产量稳定增长、品质进一步提高。支持面向生猪、肉牛、肉鸡养殖大户开展畜禽养殖培训。
三是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培育行动。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水稻、花生、两薯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重点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机收减损、马铃薯甘薯花生机械化种植和收获、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作业等,开展机械化作业实训演练,提高机手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促进水稻等机收减损。联合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纵及管理培训,为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提供飞防植保、农业运输、施肥播种等技能培训,拓展农业低空经济新场景。
(二)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一是组织实施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行动。重点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村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下乡能人等乡村人才,加强现代经营管理、品牌塑造、市场运营、人力资源管理等能力培训,提升对乡村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的运营管理能力,促进村庄品牌化运营。
二是组织实施农村青年主播培育行动。面向全区开展农村青年主播培训,通过线上学习、集中培训、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等培育,培养一批农村青年主播,鼓励他们参与直播助农活动,以直播赋能“新农人”,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组织实施农村创新创业者培育行动。重点面向返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退役军人、本土人才等有意愿在村创业创新的“新农人”,立足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围绕提升创业能力、激发创新思维、掌握现代技术、提升法律意识,强化市场分析等能力培训,增强“新农人”在村创新创业综合素质,促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一是组织实施乡村文艺创作者、乡村文化传播者和农文旅融合型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围绕贯彻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广泛普及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提升农民保护传承农耕文化、践行移风易俗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培养一批乡村文艺创作者、乡村文化传播者和农文旅融合型产业带头人。重点开展乡村礼俗传承人培育、农耕技艺传承人培育和乡村工匠培育等。遴选具有文化艺术特长、长期扎根乡村的农民文化骨干和具备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的相关主体从业者,组织学员参加市级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培育乡土文化能人。
二是组织实施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育行动。围绕乡村建设、治理、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开展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重点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乡镇和边境村乡村治理从业人员开展培育。加强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品质提升、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的理念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政策理解能力、技能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打造懂政策、有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乡村建设人才。
三、资金使用
(一)补助范围。补助资金可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交流观摩、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训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培育资金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二)补助标准。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每个常规培训班不少于5天(40个学时)、专题培训班不少于7天(56个学时)。课堂教学每人每天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含住宿费),其中,在涵江区内培训(实训)每人每天不超过260元,到莆田市内的其他县区(管委会)培训(实训)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到莆田市之外培训(实训)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用于需求摸底、总结评价和验收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5%,跟踪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10%。专题培训班培训费用人均一般不超过6000元。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与支付。区农业农村局督促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台账明晰;加强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培育费用可采取预拨、部分预拨、报账等方式支付;预拨比例由区农业农村局商区财政局确定。支付对象为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相关支出、报账由培育机构具体负责。资金支出信息要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填报,严禁数据造假。
(四)资金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加大对培训资金监管力度;有条件的积极引入第三方审计,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以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做好本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培育质量效果。
(一)加强组织管理。健全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培育任务、遴选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协议、指导任务实施、开展质量监管和总结评价的程序组织实施。完善质量监管机制,指导培育机构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具体要求,切实保障培育质量。鼓励农广校积极承担项目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可充分依托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监测系统等平台加强培训对象遴选。主动加强与团委、妇联、退役、教育、人社、残联、台联等部门对接联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精准调训优势,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精准实效。
(二)优化培育体系。选用与培训主题相符的优秀师资,推荐使用经省级培训的农民讲师、“田秀才”“土专家”“优秀新农人”等善于教学的本土师资。鼓励使用省级以上推荐的与当地农业产业、乡村发展等相适应的培训教材,各培育机构探索使用“手册式”“扫码式”等符合农民学习特点的培育教材。因地制宜,开发特色课程,创新课程形式,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理论学习、送教下乡、田间教学和异地考察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实用化学习需求,优化培训课程。广泛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在培训完成后,组织任课老师、专家扎实开展跟踪服务。
(三)严格过程管理。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培育机构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对象;各培训班要选配好班主任,规范班级管理制度,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资金支出监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采取跟班培训、远程视频监控的方式查看培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必要时停课整改,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鼓励机制创新。注重培育机制和培育路径创新,持续探索并完善学用贯通、育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量、见实效。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挖掘培育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