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泰安市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的通知

Aa
分享到:

岱岳区、新泰市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创新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下达给你们。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的技术内容和指标,原则上于计划下达1个月内签订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项目实施期限自2024年12月起,不得少于1年。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工业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