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临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成都打造对外交往中心、加快建设国际空港门户枢纽城市,塑造“天府门户、空港简阳”城市品牌,推进优质主体招引培育。结合航空业新形势、新变化,支持对简阳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的航空产业项目建设,推动简阳航空产业集聚和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章 促进航空产业引聚
第一条 支持战略引领和前瞻布局项目建设。对在简阳建设航空职教、航空培训、航空维修等重大产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6%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
为进一步促进临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成都打造对外交往中心、加快建设国际空港门户枢纽城市,塑造“天府门户、空港简阳”城市品牌,推进优质主体招引培育。结合航空业新形势、新变化,支持对简阳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的航空产业项目建设,推动简阳航空产业集聚和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章 促进航空产业引聚
第一条 支持战略引领和前瞻布局项目建设。对在简阳建设航空职教、航空培训、航空维修等重大产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6%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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