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福田区立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区的战略定位,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 加大外商投资企业支持力度
对自2025年起,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5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不含)的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房地产企业除外)予以支持,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新增实际外资金额3%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其他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新增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700万元人民币;其他行业企业按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