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目前拥有全国第二大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并有庞大的市政排水管网遍布全市各地。除了常规的生活污水,上述设施和管网是否能处理其他类型的污水,特别是工业、医疗等单位产出的生产废水?
12月22日,广州市水务局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出《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根据《评估办法》,生产废水经评估不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影响时,可有条件通过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根据《评估办法》,排入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等污水(即“生产废水”),适用于《评估办法》管理。广州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实施《评估办法》,各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评估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及其各分局配合指导评估工作,指导排水户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手续;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具体承担服务范围内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办法》,已有生产废水排水或拟将生产废水排入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将接受《评估办法》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