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河南省商务厅发布通知,建立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目录库。其中提到,入库企业需满足10个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商务系统备案1年以上。
(二)营业执照中明确经营范围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等内容。
5月22日,河南省商务厅发布通知,建立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目录库。其中提到,入库企业需满足10个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商务系统备案1年以上。
(二)营业执照中明确经营范围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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