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顾迎新规 强化“服务”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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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证监会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10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买方投顾业务正式启动。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基金投顾”指向客户提供基金投资建议,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或者代理客户做出投资决策的经营性活动,其中,在客户授权范围内,代理客户做出基金品种、数量、买卖时机决策的,为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在近四年的试点实践中,基金投顾业务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诸如重投轻顾、产品化等问题。随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投顾业务将有望正式转为常规业务,并向专业化、标准化方向进一步发展,加强投资监管,回归服务本源,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财富管理选择。

  基金投顾业务有望“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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