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10月1日施行 七种“防护”凝聚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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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仇晶济南报道

  7月26日,《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7个方面,全方位细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措施,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构建全社会共同保护的基本格局和工作体系。

  新修订条例聚焦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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