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定期寿险示范条款》和《终身寿险示范条款》两个示范条款,推荐各人身保险公司使用。这是我国人身保险领域首次发布行业示范条款。从2021年底开始征求意见到正式发布历时一年半,足见行业内示范条款内容的关注与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人身保险业发展迅速但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各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也是千差万别。人身险产品“标准化、通俗化、简单化”,一直是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着力推进的重要工作。从2004年开始的条款通俗化,到2006年以来的保单标准化,再到2009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无论行业如何发展,监管机构怎样改革,保险业在“三化”方面的探索始终在进行,这为示范条款的推出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法律意义上看,保险合同是由格式条款组成的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设计和解释方面往往拥有主动权。相对而言,消费者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条款内容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存在差异,人身险行业的投保理赔纠纷也往往源于对条款的不同理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一季度人身保险公司涉及销售纠纷投诉7875件,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53.2%;退保纠纷投诉3895件,占比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