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兵:中国强化无人机出口管制体现大国担当|重磅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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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公告,强化无人机出口管制。作为无人机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中国此举具有重要指标性意义,充分体现了中国防止武器扩散、促进地区稳定、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

  无人机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加速应用助推国际军事变革,使战争形态呈现新样貌。美国在阿富汗、巴基斯坦的“反恐战争”中使用无人机滥杀无辜,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切,如何强化无人机出口管制成为防扩散热点。但美国为了抢占无人机市场,放宽时速800千米以下的大中型无人机出口管制标准,加剧国际无人机扩散态势。

  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则因时因势,持续强化无人机出口管制政策。早在2002年,中国就通过《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法规对其实施管制。2015年,中国对射/航程等于或大于300千米的无人机等三类物项实施出口管制。2020年,中国将部分无人机技术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实施出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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