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房不认贷”政策执行时点以2023年8月18日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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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30日消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的解读称,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

  政策执行时点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印发时间2023年8月18日为界。

  2023年8月18日0:00前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2023年8月18日0:00后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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