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8日在山东省临沂市举办新闻发布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副司长欧阳波在会上表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开局良好、势头强劲,取得明显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21年12月,国家中医药局会同有关部门批复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7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旨在构建国家统筹、地方先行的改革工作模式,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目标,探索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
一年多来,7省(市)党委政府围绕完善中医药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机制、中西医协同机制、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中药质量监管机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机制等,率先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效好、具有推广性的改革成果,较好地发挥了综合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正从顶层设计加快向全面铺开、重点突破、示范带动阶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