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这五种情形补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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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日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重庆高速公路的养护、运营、路政、应急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假冒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

  该《管理办法》包括养护管理、运营管理、路政管理、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在运营管理方面,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有关规定补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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