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芬兰热处理猪肉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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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海关总署10月10日消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芬兰共和国农业和林业部有关中国从芬兰输入热处理猪肉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芬兰热处理猪肉产品进口。

  公告全文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9号(关于进口芬兰热处理猪肉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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