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6日讯今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相关批复信息显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同意济宁城投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受让方式持有山东邹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50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5%,并成为主要股东。
以下是相关批复正文:
邹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中国网财经10月16日讯今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相关批复信息显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同意济宁城投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受让方式持有山东邹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50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5%,并成为主要股东。
以下是相关批复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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