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爱卫与健促融合条例明起施行 提升健康获得感首批办好这“十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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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部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融合立法的条例《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将于明起(11月1日)施行。记者从市爱卫会(市健促委)获悉,本市将通过跨部门合作、全社会动员,强化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的法治保障,确保《条例》落实覆盖全体市民。首批将会同相关部门合力办好“十件事”,让市民有更多的健康获得感。

  一是科普供给“高质量”。全面开展《上海市民健康公约》(“八不十提倡”)宣传倡导。建立市、区健康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健康科普知识供给、发布、传播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市、区、医院三级科普专家库架构,更好发挥上海30万名医务人员健康科普主力军作用。与上海教育电视台联合推出全国首个省级全媒体健康科普频道《上海健康频道》,建设大小屏联动传播的科普平台。实施财政资助的科普专项建设,持续推出“健康科普引领人才计划”和“健康科普青年英才计划”。

  二是健康教育“入课堂”。教育部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设计身心健康板块,反映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将学生参加健康教育经历及表现水平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小学校每学期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4个健康教育课时,持续推进学校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活动课、班团队会、专题活动。落实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将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对各区、学校绩效考核评价。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全面落实各学段课时要求,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运动不少于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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