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联合发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4个案例,涉及牛肉制品、减肥食品、米粉、腊肉4类食品,包括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典型犯罪手段,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多名被告人被判处重刑,并被处以高额罚金。其中,申某富等人生产、销售用马肉、鸭肉等冒充的牛肉制品等,分别获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刑期。
具体案例披露如下↓↓↓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联合发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4个案例,涉及牛肉制品、减肥食品、米粉、腊肉4类食品,包括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典型犯罪手段,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多名被告人被判处重刑,并被处以高额罚金。其中,申某富等人生产、销售用马肉、鸭肉等冒充的牛肉制品等,分别获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刑期。
具体案例披露如下↓↓↓
报告网所有产经新闻是由用户上传分享,未经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