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理财通”业务运行发展,业务办理流程存在优化空间,市场主体对扩大参与试点机构范围、产品范围和额度等有强烈的需求。
在此背景下,12月1日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官网显示,本次修订包括降低“跨境理财通”业务准入门槛,扩大试点范围,优化办理流程等部分原则,以进一步提升“跨境理财通”便利程度。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自2021年9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发布,首次打通了境内外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以来,跨境理财通已试点超过两周年。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引用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23年10月底,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大湾区个人投资者为62900人,包括港澳投资者44600人,内地投资者18300人,计划共录得超过35000笔跨境汇划资金(包括港澳),跨境汇划金额(包括港澳)超过8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