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出台《“好年华聚福州”长乐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显示,人才购房补贴按照人才层次,分别按1型保障对象150万元、2型保障对象80万元、3型保障对象50万元、4型保障对象20万元、5型保障对象10万元、6型保障对象5万元给予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并按年发放:第1年发放40%,第2年发放30%,第3年发放30%。每半年受理一次,申请人在每年4月、10月按规定申请购房补贴资格。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6月27日—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