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江苏南通某小区的赵先生心有余悸,因为他发现他家对门的“邻居”不是活人,对门的房子是专门用于存放骨灰盒的“骨灰房”。据悉,赵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据公开报道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采访,全国多地出现了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专门放置骨灰盒的情况。
在城市里,亲人去世,通常情况下,家属会购置一块墓地,将骨灰盒安置在那里,家属会在每年特定时间前来祭奠。问题是,绝大部分大城市都面临着土地供给异常紧张的共性问题。千方百计地卖地,加速推进土地资本化是各级城市政府实现GDP增长的重要手段。至于新批墓地,或增加以墓地为主要用途的土地供应量,一般不在优先事项里。其结果是,随着各大城市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实际死亡人数越来越多,对墓地的需求越来越大,现有墓地价格自然节节攀升,墓地的基准价格,加上每年的管理费用,合计支出绝非小数目。社会学领域有一个概念叫“死亡成本”,即一个人死亡后所产生的各类费用支出,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价格不断高涨的墓地成本。
既然用于存放骨灰盒的墓地买不起,家属要如何安置和祭奠亡故的亲人呢?于是,有些人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即去城市所在的远郊,或房价不高但交通还算方便的邻近县市购置一套小面积商品房,专门用于放置骨灰盒。很显然,这种“骨灰房”平时无人住,仅仅在亡故亲人的祭日、清明等时间节点,家属或亲友会从大城市赶过来,开门、祭奠、锁门、离开,然后下次再来。考虑到普通商品房的产权期是70年,于不少人而言,相比在城里购置墓地,这算是一笔划算的“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