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纳能力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一大瓶颈,国家有关部门正致力于从多角度攻克这个难题。
国家能源局4日公布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从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等六个方面集中发力,旨在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通俗来说,新能源“消纳”能力是指,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能够接纳和消费多少新能源发出的电力。由于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供给”并不稳定,同时电力又存在“即发即用”的特征,因此往往需要配合区域电网、调节性电源、储能、抽水蓄能等主体,才能有序提升消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