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压实“看门人”责任 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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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程丹

  财政部会同证监会6月21日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突出从严监管,把紧备案入口、强化持续监管、畅通备案出口,通过严格备案管理穿透证券评估业务监管全过程,提升资产评估机构服务资本市场的质量和能力;突出问题导向,集中解决证券评估机构未备案执业、违规提供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关键突出问题,助力提升证券评估业务整体质量,发挥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

  2020年以前,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评估业务实行行政审批。2020年,新《证券法》将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业务从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财政部、证监会当时联合印发备案办法,明确资产评估机构承接首单证券业务后,向财政部和证监会备案,接受双方监管。业内人士指出,随着证券评估机构数量成倍增长,质量良莠不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20年出台的备案办法在提升资产评估服务质量、推动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此次《办法》的出台就是从问题导向出发,把紧备案“入口”,意在提升证券评估业务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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