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消费金融因涉及将贷前调查关键环节外包等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170万元。
具体来看,兴业消费金融被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及时终止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将贷前调查关键环节外包;违规改变信用保证保险赔付条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由他人归集使用并偿还。
兴业消金成立于2014年12月,是经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53.2亿元。旗下有“家庭消费贷”“兴才计划”“立业计划”三大产品体系。在股东方面,兴业银行为兴业消金控股股东持股66%,泉州市国资委控股的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福诚(中国)有限公司和特步(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