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类保险调整预定利率上限:普通型保险为2.5% 分红险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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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潘亦纯)8月2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同时,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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