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里莫名多出近4万元,你敢花吗?某电子支付公司因系统原因将一笔款项重复转至一位张先生的银行卡内,多次讨要下,张先生却迟迟未归还,电子支付公司只好起诉主张返还该款项及资金占有使用费。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重复打款后对方迟迟不还
某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系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具有银行卡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机构。2017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合作银行向张先生名下的银行卡结算支付了39772元。2018年8月17日,公司因系统故障,误将39772元重复汇至张先生银行卡。此后,公司向张先生多次催要款项未果,故提起诉讼。
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诉称:公司两次将同一笔款项转至张先生名下银行卡是系统故障原因,而非基于主观意愿及义务,因此要求张先生返还多余款项并支付一定的资金占有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