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邀去外地参加涉企服务活动,如果要留在当地过夜,住宿问题如何解决不违纪?对方盛情安排的高档酒店,能欣然笑纳吗?据媒体报道,针对公职人员去外地出差都会遇到的“差旅住宿”问题,近期发布的《广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以下简称《指引》)分门别类给出了详细解答,并清晰直观列出可以开展事项、禁止事项,为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指明方向,划出“红线”。
针对上述问题,《指引》给出了可以开展的4个事项,主要包括住宿由谁安排、价格标准等,这些事项大多涉及操作规范的问题。相对而言,《指引》提及的3个禁止事项更受关注,分别为:1.不得违规由企业支付应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差旅费用;2.不得安排或入住高档套房;3.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用。这3个禁止事项被明确为“红线”,不可逾越。实事求是地说,这3点都很有针对性,基本上把商务接待方面可能出现的主要腐败问题予以杜绝,有了这样的《指引》,公务人员如果再出现相应的腐败问题,就没有借口了,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公职人员参加涉企活动,在很多环节都存在腐败隐患。比如,一些企业在赠送礼品环节往往很“讲究”,想方设法以各种隐秘的方式为公职人员提供好处,对此《指引》提出规范也很有针对性。其中,在此环节的可开展事项中提出“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可赠送原则上每次人均不得超过600元的纪念品”,这个规定被不少媒体写入标题,外界可谓将其视为“亮点”。同样,在此环节规定的禁止事项也可谓严厉,其中包括:1.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2.不得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3.不得向企业索要任何礼品、礼金等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