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日前正式批复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其制订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支持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打造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改革政策正式落地。
暂行规定发布实施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可正式启动临时进口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有关工作,将有助于满足罕见病患者、特定疾病患者的临床营养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也将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创新。
此前中央及国家部委有关政策明确指出,“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扩大境外进口保健食品、保健用医疗器械范围,有条件允许先行区进口使用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的特医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