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原产于日印的进口邻二氯苯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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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反倾销税率分别为日本公司70.4%,印度公司 31.9%。

  2019年1月22日,商务部决定自2019年1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月22日,应中国邻二氯苯产业申请,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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