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兆翔、林亚隽因雪榕生物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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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中社2月8日电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2月5日发布的公告,顾兆翔和林亚隽因在审计执业中存在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此次事件涉及他们执行的对雪榕生物(300511)在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具体问题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复核出公司对威宁香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对可收回金额的测算存在计算错误、对营运资本的预测方法不恰当以及单位成本中折旧摊销的测算方法不恰当等问题,上述事项影响公司2020-2022年净利润金额分别为-1683万元、1857万元和-397万元;未准确评价2022年固定资产会计政策相关披露的合理性,大方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存在折旧年限为10年的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3年残值率为0%的机器设备以及使用寿命为15年残值率为0%的房屋及建筑物,但在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运输工具、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使用寿命分别为5年、10年、15-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顾兆翔、林亚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关注执业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抄报上海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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