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第一批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4宗案例涵盖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主要违法类型,体现严肃整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决心,彰显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监管态度。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介绍,本次是证监会首次发布行政指导性案例,既是具象化展示近年来的监管执法成果,也是树立执法“标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更是宣示资本市场严监严管的鲜明态度。主要考虑如下:
一是体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从严基调。如指导性案例2号某公司、林某等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案,证监会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授权的量罚空间,对发行人的欺诈发行等行为处以8600万元罚款,并实施重大违法退市,对其董事长、实控人处以3800万元的罚款,较之旧法显著提升了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指导性案例4号孟某某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为避免承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底”责任,通过控制利好信息公告、推迟利空信息发布,配合交易推升股价,较之普通操纵行为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证监会对当事人罚没合计2.26亿元,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