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 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刮刀给料机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刮刀给料机,本设备所卸物料为稀土精矿与铁精粉混合物,一台用于烘干前物料,一台用于烘干后物料,需指导安装、调试等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刮刀给料机,本设备所卸物料为稀土精矿与铁精粉混合物,一台用于烘干前物料,一台用于烘干后物料,需指导安装、调试等。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 ZB202601220005-0001 标段名称: 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刮刀给料机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确定设备制作开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土建条件图及所需外部条件(水、电、气、汽)参数,供需双方确定设备制作开始日起,供方须结合供货周期,提供预付款保函,需方于次月支付合同价款的30%。注: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预付款保函,金额为预付款合同金额。(2)供方全部设备送达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组织到货验收合格,办理出入库手续后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支付前供方需向需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后,各项技术指标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性能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4)质保期12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需方45日历天内向供方结清余款。 付款形式:银行转账 最高限价(元/ 含税,税率为13% ): 800000.0000 投标保证金(元): 8000.00 备注: / 2.4项目明细资料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1.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刮刀给料机供货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清晰可见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注: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1-23 00:00 起至 2026-01-28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6.投标保证金 |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1-29 09:00 (北京时间)。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10.异议 |
| ||||||||||||||||||||||||||||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可在该项目“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
| |||||||||||||||||||||||||||
11.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少军 业务部长:曹小艳 业务部长电话:2669069 |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
|
|
| |||||||||||||||||||||||||||
窗体底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