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交法发〔2013〕290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社会团体、社区组织和社会专业合乘组织:
为清洁空气、节约能源、缓解交通拥堵、方便百姓出行,规范本市小客车合乘行为,保护合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小客车合乘出行规范提出以下意见:
京交法发〔2013〕290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社会团体、社区组织和社会专业合乘组织:
为清洁空气、节约能源、缓解交通拥堵、方便百姓出行,规范本市小客车合乘行为,保护合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小客车合乘出行规范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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