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1126号)要求,请你们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1月1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两份,电子版一份)和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1126号)要求,请你们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1月1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两份,电子版一份)和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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