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起,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创新“4个1”工作方法,在全省率先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购销变化情况调查工作。此次采取现场调查、信函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扬子江制药、江山制药、苏中制药、济川制药、复旦张江制药等5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对其他50余家企业采取信函调查。
一、发放1张提醒函。向全市61家药品生产企业发放了《反垄断法律法规及公平竞争政策提醒函》,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角度向企业提出四条规范经营的建议。
二、填写1张调查表。指导企业填写《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购进、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调查表》,重点了解企业原料药采供情况、市场变化情况,尤其是两年内涨幅超过50%以上的进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