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全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铸造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近日,我委完成了对全市280家铸造企业2017年度差别电价政策评价工作,最终确定66家企业列入铸造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名单,其中低效铸造企业47家,存在淘汰或限制类工艺设备的铸造企业19家。
为确保评价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我委坚持做到“三个抓”:一是抓联动配合,不断强化市、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认真展开企业基础数据和生产情况的核查确认;二是抓一线服务,组织行业专家多次赴企业现场验收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情况,并面对面解答企业关于政策、技术改进等方面的问题;三是抓顺畅沟通,落实专人和专线电话,接待企业的上门咨询和电话咨询,耐心听取、详细记录并认真反馈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实现答复率和满意率100%。
铸造行业差别电价政策评价工作是我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倒逼落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自2014年以来,已累计征收差别电价4138万元,淘汰改造落后工艺设备1246台(套),关闭或转型铸造企业65家。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加强企业动态监控,积极探索铸造行业绿色转型的新思路、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