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上网公示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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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上网公示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原外经贸部、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外经贸计财[2001]270号)和商务部、财政部《关于下达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额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规函[2005]54号)规定,为了做好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现将我省2005年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公示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资金项目计划评审原则    2005年我省受理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947个,申报项目资金总额13158万元,申报支持金额6025万元。受资金使用额度的限制,我省对今年资金项目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     一是进一步优化支持结构。按优先、一般、从严掌握三个层次进行项目编排。优先类:境外展览、各类认证和国外商标注册;一般类:宣传材料、光盘制作、境外广告和市场考察;从严掌握类:培训项目、网站建设和市场分析策划等。对从严掌握类项目尽量少安排或不安排,并通过调低支持比例或实行金额控制;对培训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对每个地市的培训项目控制在2个之内,支持金额以3.1万元档为主。各类培训班在正式举办前,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省外经贸厅。    二是对支持内容进行结构性调整。对参加欧美等46个热门展览会的每个展位费的最高支持金额下调到1万元,对参加新兴市场的展览会按每个展位费最高支持金额下调到1.2万元支持;对开拓新兴市场工作团组费用最高支持金额下调到1.2万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的最高支持金额下调到1.5万元;产品认证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下调到3万元;CMM认证最高支持金额10万元。注册商标项目在一个国家注册支持1万元,两个国家以上支持2.5万元。网站建设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为1万元。    对企业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批复不超过3个。    三是对行业网站的建设予以支持,但实行实施申请制度。项目实施前应上报省外经贸厅,抄报省财政厅,除了申请实施报告外,应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承制网站的单位情况,行业网站的服务对象及其承诺、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和费用预算等。经省厅审定符合基本条件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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