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9号)和《2023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要求
1.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重大战略产品创新(A类)、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并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专题。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B类)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C类),面向省级以上高新区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双碳)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各地所推荐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