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发〔2024〕11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全面落实畜禽规模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 号)要求,在总结前期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基础上,结合最新工作要求,我厅对《四川省畜禽规模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川农函〔2021〕656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川农发〔2024〕11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全面落实畜禽规模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 号)要求,在总结前期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基础上,结合最新工作要求,我厅对《四川省畜禽规模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川农函〔2021〕656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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