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农田水利工程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攀枝花市仁和区农田水利工程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农田水利工程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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