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天津三中院会签《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环渤海区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创新,促进环渤海港口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次框架协议的协作目标一是依托津秦唐沧港口城市战略优势,以京津冀区域共同体理念和思维,构建全方位司法协作机制;二是通过推动各项司法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加速推进京津冀区域治理体系一体化进程;三是全力助推协作城市港产城一体发展更加紧密,助力打造京津冀“海上门户”枢纽,共建“一带一路”开放平台。
框架协议共21条,明确了协议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专业审判协同、特色审判领域协作,执行联动协作、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司法资源共享、司法服务同城化、跨域司法警务协作等12项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