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债务催收”依附信贷规模的扩张而兴盛,逐渐呈现出规模化、行业化和专业化趋势。繁荣的另一面,“野蛮生长”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不良催收行为的猖獗。债务催收的现代化治理面临新的挑战,也迎来了监管的新要求。
3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涉及“催收”的政策内容占据了第五十六、第五十七、第五十八整整三条,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聂敏律师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发布对于催收行业来说是一个重要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