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对转企改制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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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批准转制为企业后,省属事业单位要正式行文解除其与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8月7日环球网)

  此份文件甫一发出,旋即引发热议,外界各种猜测也不少。有观点甚至将其与10万人的“铁饭碗”直接挂钩,未免有夸大之嫌。事实上,山东在推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上早有动作。早在2015年,该地就发布过相关文件。从改制名单来看,转制为企业的大部分是那些自收自支、“半只脚”迈入市场的事业单位,比如设计研究院、印刷厂等生产经营类的单位。如媒体所说,改革带来的综合影响和所谓“冲击”并没那么大,应被理性看待。

  至于为何要撕开部分单位编制“保护膜”,原因不难理解。从科学管理的视角来看,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冗余、机构臃肿,创新创造活力相对不足,转制为企业有助于提高机构运转效率、激发竞争活力。再加上当下部分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从降低行政成本、“过紧日子”角度讲,也需精减机构、精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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