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北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Aa
分享到:

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会监督员:

现将《宁波市江北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食品安全相关推荐

食品安全推荐资讯

食品安全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